2022年1月4日小洋湾社区发出关于在杭嘉城市花园小区开展书面征询意见的通知,通知对调查内容一字不提、讳莫如深(图1)。 1月5日晚小洋湾社区组织十多人分头到杭嘉小区挨门逐户敲门到居民家中签字,并要持续到1月10日。再看看这所谓的调查表(图2),表头是“杭嘉小区业主自治表决”,表决内容:1、你对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所做工作是否满意。2、如不满意,是否同意停止业委会工作。3、就当前无物业状况,是否同意由社区招聘新的物业公司进场服务。现对其提出如下质疑: 一、调查表称:我社区受杭嘉小区业主委托做业主大会表决事项,采取非聚集形式对杭嘉小区业主大会内容进行书面表决。对此我提出两点看法: 1、既然是做业主大会表决事项,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2年多,有规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什么要撇开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行事,你社区直接到小区做这种调查很不合适,是不是有权就可以无所不为?这是对小区业主自治权的蔑视,是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权益的行为。 2、《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如需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你社区居委会没有提供双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完全是你社区自作主张、以权代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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