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广场  导读  专题  家园  维权  女性  婚嫁  摄影  户外  文坛  教育  汽车 
搜索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楼主: yuioppp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新洋街道小洋湾社区在杭嘉城市花园的测评究竟想干啥?

     关闭 [复制链接]
     
51F
发表于 22-1-8 11: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路过看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F
发表于 22-1-8 11: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社区听信状告业主委员会不合法被法院驳回的不死心几个人的一面之词,为了推翻业主委员会而进行假冒业主需要的名义测评,而又没有1/5业主的书面委托书,实际是扩大小区矛盾对社会和谐非常不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53F
发表于 22-1-8 1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不晓得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F
发表于 22-1-8 11: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杭嘉就是被你们这些闹事的人搞成这样,你们就会造谣没有别的本事,业委会是合法组织,社区没有权利收缴业委会公章,业委会将原公章作废重新启用新公章合理合法。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55F
发表于 22-1-8 11: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正义已来到 发表于 22-1-8 10:16
第一,制定议事规则必须在不违反民法典的基础上制定,业主大会不是楼长参加就是业主大会。第二,解聘前物业 ...

这就是你们与社区强塞进来的创隆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见图!路灯不亮,垃圾成堆,公共厕所恶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56F
发表于 22-1-8 11: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不知道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F
发表于 22-1-8 12: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尝试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F
发表于 22-1-8 12: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F
发表于 22-1-8 12: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十几年来只要下大雨,7号楼11号楼16号楼车库必被雨水淹,扬州爆发疫情,社区请来的物业公司大门口门卫只有一个老爷爷和奶奶值班,没有人检查绿码和行程码更没有人测量体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0F
发表于 22-1-8 13: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futian234 发表于 22-1-8 05:39
多些人监督管理是好事

社区工作人员到业主家签字,问人家你要业委会还是要物管,要业主委员会就没有物管进场,因为业委会招的物管无法进场,就这样忽悠和诱导业主签字,更荒唐的是工作人员亲自替业主签字。这样的测评还公正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1F
发表于 22-1-8 13: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正义已来到 发表于 22-1-8 10:16
第一,制定议事规则必须在不违反民法典的基础上制定,业主大会不是楼长参加就是业主大会。第二,解聘前物业 ...

真扯淡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家属也是业主,社区的测评没有公章没有封箱也没有编号,可以根据需要无限制复印,社区自己监督自己,做法不合法,结果非法无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2F
发表于 22-1-8 14: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F
发表于 22-1-8 14: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人家可能有意试探一下,看看社区是怎么操作的,听说他一去就叫他签字,也不要身份证、房产证什么的,象这样马路上去个人也可以签。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4F
发表于 22-1-8 14: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有业主反映,晚上近9点到人家去敲门,人家开门看看是谁的,他们就把门用身体抵住不让人家关门,还没等人家同意就闯进去了,这是私闯民宅是违法行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5F
发表于 22-1-8 14: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路过看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6F
发表于 22-1-8 14: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社区的人一般是6点钟左右进小区,9点钟结束到小区门口集中,在小区里窜门3个小时左右,早些时候年轻人有点还没有到家,有人在外地打工,也有点做生意回去比较晚,小区里在家的老人比较多,所以更容易被他们诱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7F
发表于 22-1-8 15: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物业管理谁管都难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8F
发表于 22-1-8 15: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这么紧,社区一趟子人也有10来个吧,在小区里各家各户窜门,有的口罩也不戴,就往人家家里闯,这些社区工作人员怎就一点防控意识都没有的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9F
发表于 22-1-8 16: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yuioppp 发表于 22-1-7 19:23
四、表头与内容不符。表头是“杭嘉小区业主自治表决”实际内容就是一个调查表。小区实行自治管理要按照业主 ...

{:32_2089:}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0F
发表于 22-1-8 16: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事实上城北杭嘉花园小区经过一年多多业委会同志的努力1、更换了瘫痪的监控;2、更换了新的路灯;3、清理了多年不清理的化粪池;4、维修了下水污水管道,使得下大雨就会被雨水淹的7号11号16号楼车库得到改善更换了小区所有的阴井盖子;5、维修瘫痪的消防设施设备,使小区生活用水管道与消防用水管道分开,现在正在施工!这些费用没有让杭嘉花园小区业主承担一分钱,也没有动用小区一分钱的维修基金!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1F
发表于 22-1-8 17: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这个的测评属非法行为,应该把他们赶出小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2F
发表于 22-1-8 1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一级会员3 发表于 22-1-8 10:04
业主委员会有相关部门备案街道盖有公章,怎么就叫私刻公章?是你乱放屁吧!业主委员会更换了小区原有瘫痪 ...

感觉你真的是在放屁,颠倒黑白,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公章是20年12月5日在相关部门及众多业主的面前公开收缴的,在21年12月7号有一份关于维修基金的表上竟然盖着业主委员会的公章。小区有部分业主专门到社区质询此事,相关领导拿出被收缴的公章。并坦言公章从未离开过社区,更没有给任何人使用公章。你可能比谁都明白公章之事,小区自建成至今从没有开过一次业主大会,几个楼长能代表业主大会吗?再问当初571票敢公示吗?杭嘉的现状大家有目共睹,不要玩什么文字游戏,多做的好事实事给子孙积点德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F
发表于 22-1-8 18: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走过路过,瞧瞧就不错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F
发表于 22-1-8 18: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走过路过,瞧瞧就不错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F
发表于 22-1-8 18: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物业应该重点管管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本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联系电话:0515-66882111转8号键  邮箱:1545408898@qq.com
Copyright 盐城鹤鸣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安全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70 苏ICP备11010429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117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