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街道小洋湾社区在杭嘉城市花园的测评究竟想干啥?
2022年1月4日小洋湾社区发出关于在杭嘉城市花园小区开展书面征询意见的通知,通知对调查内容一字不提、讳莫如深(图1)。
1月5日晚小洋湾社区组织十多人分头到杭嘉小区挨门逐户敲门到居民家中签字,并要持续到1月10日。再看看这所谓的调查表(图2),表头是“杭嘉小区业主自治表决”,表决内容:1、你对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所做工作是否满意。2、如不满意,是否同意停止业委会工作。3、就当前无物业状况,是否同意由社区招聘新的物业公司进场服务。现对其提出如下质疑:
一、调查表称:我社区受杭嘉小区业主委托做业主大会表决事项,采取非聚集形式对杭嘉小区业主大会内容进行书面表决。对此我提出两点看法:
1、既然是做业主大会表决事项,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2年多,有规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什么要撇开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行事,你社区直接到小区做这种调查很不合适,是不是有权就可以无所不为?这是对小区业主自治权的蔑视,是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权益的行为。
2、《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如需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你社区居委会没有提供双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完全是你社区自作主张、以权代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二、从所谓的表决内容,就可以看出小洋湾社区的真正目的是在第2条和第3条,就是要停止业委会的工作,让他们再强加一个物业公司到小区里,只要是正常人都明白,这里面还是“利益”在驱动。
三、在小洋湾社区征询意见调查的通知中称:“回复函中的几项答复与杭嘉业主投诉的事实严重不相符”(图1)。对此小区业委会在回复函中提出2点请求:“1、告知或公开投诉內容,作为社区居委会也有必要和有义务与业委会进行沟通,实事求是指出业委会“错”在何处?2、你居委会对此作了何种调查?调查结果又是什么?不要打哑谜耍官腔,要把问题放到桌面上,也可以公示出来让全体业主来评判”(图3)。可以说业委会提出的请求还是忠恳的,小洋湾社区为什么不能把“联名投诉”拿出来,究竟投诉了什么?是“真”还是“伪”,要与业委会面对面地把问题摊开来,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不是敲边鼓,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表头与内容不符。表头是“杭嘉小区业主自治表决”实际内容就是一个调查表。小区实行自治管理要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来决定。不知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五、在当前疫情紧绷的形势下,每晚十多个人到小区各户窜门,而且十多人中只有少数人佩戴口罩,一是对疫情防控会产生一定风险;二是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骚扰。
六、关于小区物业的情况,说来话长,2020年7月小区业委会按合法程序辞退了家馨物业公司,后又在政府招投标平台招聘了新物业,由于小区里少数几个业主闹事,他们霸占值班室半年之久,私自将所有物业办公用房加了锁,新物业两次进场都遭到闹事者的阻挠,小区业委会和新物业多次找社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协调,他们态度暧昧,不但不对闹事者批评教育和协调处理,背向纵容事态发展。还无端收缴了业委会公章。后来社区和街道分管人员又在业主和业委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空降一个刚领取营业执照的创隆物业进场。该物业由于无法胜任小区服务,2021年11月22日在小区业主和业委会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又偷偷退场了。所以造成小区目前无物业的状况。
现在小洋湾社区就把这“锅”甩给业委会,说你们业委会招来的物业有业主闹事无法进场。业委会说我招回来了物业,有少数几个业主闹事,多次找你们不出面协调处理矛盾,是你们社区和街道个别领导不作为造成的。我作为小区业主,客观地讲,小区业委会对出现这种社会矛盾确实没有这个能力处理,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不拿工资的公益事业,求助于社区和街道是理所当然的,而且社区和街道也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业委会协调和化解矛盾,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小区业委会确实为小区业主做了不少好事实事,他(她)们是值得尊重的奉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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