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基本情况 1.房产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中路33号原气象局科普中心楼1层部分、2至6层 2.房产坐落: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中路33号 3.建筑面积:约2710平方米 4.房产现状:待清理 二、报名人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我司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为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招租要求 1.房产租赁期限为十五年,免租期六个月,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本房产按现状整体出租,不提供车位,租赁用途仅限定为办公、经营使用,本房产经营范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作为明火气源。 3.竞租人参与竞租须交纳竞租保证金75000元。 4.竞租成交者,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押金(履约保证金);竞租未成交者,我司于7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报名事项 1.本次招租房屋年租金竞租底价为30万元/年,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 2.报名竞租需提交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材料,包括:①合法的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注明承租用途、竞租价格等基本信息的报名表(报名表由我司提供,由竞租人本人填写)。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前送达本公告第六条约定的收件地址。竞租人应将报名材料以信笺或档案袋形式密封,并在密封处签章(个人报名的则应在密封处签字)。 五、特别提示 1.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房产均是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参加竞租的行为,即视为对招租房屋的实际状况已充分知情,并基于自身自主意思表示参与竞租。竞租成功或签约后,以对房屋现状不明拒签合同或合同签订后反悔的,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租成交者应当在竞租成功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鉴于该房屋仍存有原承租人留有物品未清理完毕,双方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物品清理完毕并实际交房之日起开始起算租金。《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以双方进行房产交接之日作为租赁合同的生效之日,如我公司在六个月内未完成清房的,则《房屋租赁合同》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原额无息退还竞租成交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我司将在清房工作完成后另行进行公开招租。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 2.报名会办审定时间: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 3.咨询电话:13851086611、13770029970 4.送达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17楼1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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