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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稳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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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31 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稳评公示
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相关要求,需要对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使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情况,广泛征求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
2.建设规模:实施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河道疏浚28.35km、堤防加固15.37km、岸坡防护595m,对49座水工建筑物进行拆建(其中建设4m闸14座、2m3/s排涝站2座、4m+2m3/s排涝闸站2座、4m+4m3/s排涝闸站3座、2m3/s灌排站1座、4m+1m3/s灌排闸站4座、4m+2m3/s灌排闸站5座、4m+4m3/s灌排闸站1座)。
3.项目地址:建湖县芦沟镇、近湖街道、庆丰镇、冈西镇、经济开发区(含钟庄街道)、上冈镇、宝塔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湖县芦沟镇、近湖街道、庆丰镇、冈西镇、经济开发区(含钟庄街道)、上冈镇、宝塔镇。
2.主要事项:
⑴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⑵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⑶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影响;
⑷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⑸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建议;
⑹其他方面的建议、意见或者诉求。
三、稳评依据
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由建湖县水利局委托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地方标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T4013─2021);《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的通知》(苏水计〔2022〕19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办发[2021]16号)。
三、调查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的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反馈);
2.公示期间,我单位派出调查人员采用公告公示、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实地踏勘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四、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住宅)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961908169  
电子邮箱:418986726@qq.com(邮件请注明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稳评)
五、公示公告时间
本次公示期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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