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广场  导读  专题  家园  维权  女性  婚嫁  摄影  户外  文坛  教育  汽车 
搜索
广告
查看: 49771|回复: 2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散文] 【智者善读-1771】-《开门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F
发表于 23-9-26 15: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智者善读-1771】-《开门鞭》



品读经典,品味生活;善读美文,天天分享。老夫为您遴选优秀文章作品,让美妙的文字陪伴您的业余时光。


今天为你分享:《开门鞭》


作者:张寿昌

开门鞭

       “爆竹声中一岁除”,过年放鞭炮是千余年的习俗,尤其是初一的开门鞭,放得早寓示着人勤春早,放得响寓示着一年兴隆。所以各家各户都很重视,早早地备好,有的除夕日还要拿出来晒晒,去去潮气,便于初一早上好点放。而对于谁放开门鞭也是有讲究的,一般都是当家的男人放,也有“当家的”胆子比较小,就由婆娘放。孩子大了,特别是孩子平时有赖床习惯的,大人多鼓励他放,以期新的一年里改掉赖床习惯,做事上能勤勉一些。
       记得小时候父亲放过开门鞭,我们即开始吃除夕晚上妈妈包好放在我们枕头边上的开口糕果。才工作及刚成家的那些年,我们都回到老家过年,开门鞭仍然是父亲放,直到自己分到了房子,我们才开始自己放开门鞭。
       新政巷的县政府家属楼,无论楼上楼下,各家的开门鞭都是开门即点,关门任燃,一阵的乒乓呯咚,硫磺味都钻进门缝,门上也留有许多的小鞭炸点。搬到华德小区第一年的开门鞭,我照例开门即放,待下楼拜年,发现就我家是在楼道(4楼)放的,别人家都是下到一楼放的,让我囧得不轻。转想,顶楼(6楼)的人家要下到一楼放鞭,再爬上6楼,这个的开门鞭放得,既需要一些的胆量,还需要费一些体力的。当时便想,以后如是一直住楼上,我家就不再放开门鞭。
       说来也是,早前年年放开门鞭,也没见得有多少的发达顺绪,近十多年没放开门鞭,感觉还是一如的平安吉祥。
      城市禁放烟花爆竹,无论是安全还是环保,都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我举双手赞成。对于一些的文化学者以所谓的年味缺失,不赞成禁放烟花爆竹的事,我只能这样子说:您有您的表达权利,不管您是矫情,还是讲的真心话。


附:张寿昌先生简介------



张寿昌,江苏滨海人,62岁,做过县委办公室秘书,物价局副局长。喜欢记写一些生活,有书法钓鱼爱好,系国省硬笔书协会员。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2F
发表于 23-9-26 16: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爆竹声中一岁除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F
发表于 23-9-26 16: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F
发表于 23-9-26 16: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F
发表于 23-9-26 16: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F
发表于 23-9-29 13: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2 经验 +60 收起 理由
azsxdc + 30 很给力!
awdrgy + 3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F
发表于 23-9-30 0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F
发表于 23-9-30 0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F
发表于 23-9-30 16: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点赞一个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F
发表于 23-10-1 21: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好诗文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F
发表于 24-1-28 09: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F
发表于 24-1-28 09: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F
发表于 24-1-28 09: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F
发表于 24-1-28 09: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F
发表于 24-1-28 09: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F
发表于 24-1-28 09: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F
发表于 24-1-28 09: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F
发表于 24-1-28 09: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F
发表于 24-1-28 09: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好文章,谢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 经验 +40 收起 理由
城北老伯 + 40 热心网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本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联系电话:0515-66882111转8号键  邮箱:1545408898@qq.com
Copyright 盐城鹤鸣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安全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70 苏ICP备11010429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117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