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新双湖路南片区土地征收事项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稳评公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实施高新双湖路南片区土地征收事项 2、实施单位:建湖县人民政府塘河街道办事处 3、建设地址:建湖县塘河街道七里村二组、胜利村陵西组 4、征地规模:建湖县塘河街道七里村二组、胜利村陵西组范围内,征用土地总面积0.96公顷(14.4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征收用途为江苏那实业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本次土地征收总投资57.6万元。 5、项目周期: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实施高新双湖路南片区土地征收事项由建湖县人民政府塘河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江苏省地方标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T4013─2021);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建政发〔2020〕53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办发[2021]1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建湖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建拟征告〔2022〕第61号,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 6、公示期限 自发布日起10日内(2022.12.23-2023.1.2) 对本次土地征收决策事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徐才兵(建湖县人民政府塘河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电话13851176010;或者刘冬锋(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5961908169。
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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