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劳动者主张的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甚至用人单位认为很久以前已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而劳动者却认为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情况。
此矛盾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没有正确的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还有一些单位只是口头通知劳动者,没有任何其他证据,在劳动者否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或者否认劳动关系解除时,给用人单位带来较大诉讼难度。
今天,咱们就来讲一讲用人单位该如何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一、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时,需注意以下内容:
快递公司的选择:邮寄文件,律师建议使用EMS。
一是避免文件丢失,二是因为中国邮政EMS是唯一具有国家机关公文收寄资格的公司。因为使用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文件导致法院不认可送达的案例层出不穷,单位要引以为戒。
一定要填写公司名称:而且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全称,有的单位可能存在多个牌子一套班子的情况,在发出通知时一定注意不要将单位名称填写错误。
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一定要填写准确:如果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上约定了劳动者的联系地址的,填写劳动者自己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没有预留有效联系地址的,可以向劳动者身份证所在地邮寄,单位知道劳动者在其他实际居住地址的,建议两个地址各邮寄一份。
文件名称:这是很多单位都忽略的内容,而这一点恰恰在诉讼过程中尤为重要。
一是要在“邮件详细说明”部分勾选“文件资料”; 二是要在“内件品名”处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字样,并且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和理由,这样可以充分避免劳动者拒收后以自己不了解快递内文件内容为由抗辩。
使用微信扫码邮寄遵循上述方法。
用力填写:填写时快递单时要尽量使用楷体,同时要保障快递单各联均清晰可辨认。
快递单要留存:在快递人员将快递取走之前,记得将快递单拍照留念,保存好拍照的原始载体;如果对方拒收,将退回的拒收件保留完整,不拆封。
二、面对面送达
由于员工尚未离职,很多单位喜欢使用当面送达方式。但当面送达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留。
劳动者签收:通知书制作两联,一联交与劳动者,另一联要求劳动者签字。保留劳动者签字的通知书,以备不时之需。
劳动者拒签:使用录相,将向劳动者当面送达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劳动者拒签时,向劳动者宣读通知书内容。
三、短信、微信、电话送达
对于特殊情况,无法采用邮寄和面对面送达时,短信、微信、电话送达也是一种有效送达方式,但此方式对于证据的效力及保存要求更高。
首先确认短信、微信、电话的相对方系劳动者本人; 清楚完整地表述通知内容,并确认劳动者收到; 电话通知要全过程录音; 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的原始载体保存完好。
来源:劳动法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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