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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HR在签劳动合同时犯过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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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2 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关系的确立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法律风险防控中最难防的一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减少很多的麻烦。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条款合规、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风险、劳动合同违规操作防范等几个方面为大家列举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有的HR为了免责在劳动合同上做文章,删删减减导致条款不清晰,以为这样能规避的责任。但殊不知法律对于劳动合同条款做了明确的要求。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合意,但是不合法,比如在工作之后的几年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自主调整工作地点等。

那么存在这种“不合法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

HR案例课堂

刚毕业的小A在一家外企找到了一份工作。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约定,考虑到小A工作的性质,小A在3年的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以自动离职处理,并且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年后,小A与已经谈了5年的男朋友将结婚提上了日程。于是小A便向公司表示了自己的想法。可是公司根本不同意:“当时是签了合同的,你我约定,在工作的3年内不得结婚。如果你想结婚,那就得向公司赔偿违约金 5000 元,并且自动离职。”

那小A是否需要离职并向公司支付赔偿呢?

案例分析:

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婚姻自由。但越来越多的公司,出于管理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限制性条件”,而劳动者为了获得这个工作机会,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选择答应。

这些条款,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还会使用人单位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约定的条款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本案例中,虽然该公司和小A在合同中约定部长不得在3年内结婚,否则就要付给公司赔偿金 5000 元,但是“不得在3年内结婚”这个条款,严重地侵害了小A的婚姻自由,属于无效条款。因此,公司不能以此为借口开除小A,也不能要求小A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很多HR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上没有出现太多的问题,但经常有HR说因为太忙忘记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或者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等到员工仲裁才想起来找补救办法,这时候已经追悔莫及。


二、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务中,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许多用人单位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便已经开始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此时,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会导致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些缺人的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缴纳押金或者抵押身份证,以防止员工“跑路”。这会有什么风险呢?

HR案例课堂

某企业需要大量的工人。但该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十分苛刻,甚至还有打骂员工的行为,因此很多工人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都不愿意在该企业工作。

后来,人力资源部要求,所有新录用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中约定,所有员工一律上缴居民身份证,并向公司缴纳 1000 元的押金。身份证只有在年底放假或合同到期时才返还给职工。时间一长,工人们忍无可忍,一纸诉状联名将该企业告上了法庭。

该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案例解析: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个人身份的证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押公民的身份证。因此该企业以加强员工管理为借口扣押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是自愿的、平等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者在合同期内甚至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的形式限制和剥夺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该企业的此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综上,对于该企业的两种违法行为给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起诉要求该企业给予赔偿。


所以,入职要求员工缴纳押金或者抵押身份证件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三、入职不得要求员工抵押
用人单位根据员工岗位的不同,与员工订立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中非基于真实意愿而订立的条款,则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关于劳动合同,最后要说的问题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两种类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三点:

(1)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相比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3)适用范围不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主要适用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用范围更广,应变能力更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

既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有这么多限制,那么它的优势究竟在哪里呢?

它的优势就在于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职业稳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当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以下3种情形时,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 10 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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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8 15: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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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8 15: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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