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建设单位: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江苏宁心园旅游景区项目地块土地征收 三、项目概况 为保障江苏宁心园旅游景区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经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项目位于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沙湖村二组(原新合二组)、西沙湖村五组(原新合村五组)、西沙湖村六组(原沙湾村一组)、西沙湖村七组(原沙湾村二组),总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70.74亩。 用途:土地性质变更为商服用地。主要为江苏宁心园旅游景区项目建设所用,景区四址范围:东至老沙河,南至西沙湖村安置楼的东西路北,西至新硕线,北至现状农田。本次土地征收涉及37个地块,总征地面积170.74亩,涉及需安置农业人口按照《土地管理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阜政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如征地批准时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新标准执行)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项目公示依据 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对上述项目建设向社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分析和主要风险因素识别的结果,确定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调查(需安置农业人口、居民区、工厂、公园及文物保护区等),土地征收风险因素分析,公众参与,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的评估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和建设内容,本次评估的重点是敏感目标现状调查和土地征收风险等风险因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询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意见及反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公众与建设单位联系表达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单位: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马主任 张工 联系电话: 15105111218 13814322754 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 盐城同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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