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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涌鑫公寓物业不作为却寄律师函催缴物业费,业主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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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发表于 21-4-17 11: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近日有市民反映:
自己被涌鑫公寓物业寄了张律师函,
城东涌鑫公寓业主反映,物业公司为了两个月的物业费158元,给他送了一份律师函,涌鑫物业格局如此“大”,让业主感到很吃惊!

据业主述说,城东涌鑫公寓物业费是2元每平方,与物业服务严重不成正比。比如:绿化维护方面很不到位、杂草丛生不清理、草坪上停的汽车不管理、有时岗亭保安人都没有、地下车库到处可见尘土、地下有的地方坑坑洼洼还有水塘...




据业主回忆,交物业费涌鑫物业不主动向业主开出发票,当时他是去主动交物业费的,他想明明白白消费,一分价钱一分货,向物业反映一下需要改善的问题,但是物业服务人员的态度比较强硬,他有点生气所以就想缓缓再交。
这些小区内部环境图片令人大吃一惊!杂乱不堪、无秩序的地下停车场;绿化变成泥路无人维护,甚至绿化带停满车辆;就连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顶上的棚都有大大的缺口,如此不作为的物业公司,业主能有什么办法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据该市民描述自己在交物业费时向物业反映一下需要改善的问题,得来的却是物业服务人员的强硬态度,所以物业费就想缓缓再交,谁知物业公司的一纸律师函就这么来了,令人无奈!
正常情况下,业主是必须缴纳物业费的,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若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整理相关资料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物业公司受到小区所在街道或者房管部门都是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街道投诉。如果物业违约或者侵害业主权利过多,业主们也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或起诉物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知道收费却不作为,令业主无奈!希望新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涌鑫公寓外表光鲜亮丽里子却如此杂乱,业主深受困扰!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履行物业应有的职能,给业主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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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17 18: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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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17 12: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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