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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动态] 逍遥自在 查处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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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3 10: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一村官为民办实事。获一年6个月牢狱之灾。

    漫漫上访路,含冤的他卸不下所谓非法“桂冠”

    百事孝为先。为祖先立碑修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为逝去的亲人寻一处葬身之地,让亡灵入土为安,是活着的人应有责任。江苏省射阳县海通镇支鱼居委会原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蔡银生,为公墓建设而被别有用心的人抓住了把柄,乃至上升为非法买卖土地,于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射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探究蔡银生所谓的犯罪行历程,冤怨交加。国土部门出尔反尔,盲目报案,公检法无限上纲,使这位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村官,不仅终止了政治生命,而且在人生路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建墓地群众同意,国土地方相关部门皆赞同。

   支鱼居委会位于射阳河闸南首,与大尖居委会交界,四周被射阳河环绕,于2001年由原蒲头村、支鱼村合并而成的。全居共有8个居民小组,5000多亩耕地,居民900多户,3600余人。二0一二年前,该居有零散墓地7处,占地30多亩。二0一0年春,时任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蔡银生为完成相关部门土地增减挂购任务和解决百姓诉求建公墓的实际,经两委班子商议,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后,他们及时与海通国土所土地增减挂购负责人程建做了汇报,得到了他的完全同意。与此同时,他们又分别向镇某领导陈某、领导闻某作了汇报,都得到了他们的赞同。为慎重起见,支鱼居委会于当年3月20日召开了由党员、居民代表参加的公墓建设讨论会,41名参会人员以签字的形式一致同意墓地整合。随后他们组织人员到镇内通兴、中尖,县经济开发区的射东、中联,耦耕及县烈士陵园等公墓建设现场学习考察。4月25日,该居又召开两委会,制定公墓建设方案,就此,支鱼居民委员会及蔡银生埋下了犯罪的祸根。





支鱼居民代表一致同意墓地整合并在会议录上签字





支鱼党总支党员联名签字对书记的保书

    国土出尔反尔,公检法无限上纲立案查处

    支鱼居委会公墓建设方案制定后,他们从本居9户居民手中以每亩12000元,青苗赔偿800,流转土地21.3亩,再以每亩40000元租赁给本居居民周某,主要用于公墓建设,租期50年。这件顺风顺水的民生实事却出现了意外。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个题外话。二0一0年九月,在县镇人大换届选举中,海通国土所领导程某作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在支鱼、大尖两居委会参选,终因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意而落选。时隔不久,陈建以他人举报为借口,将支鱼居委会建公墓一事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对整合的墓地请盐城市有资质的某测绘单位现场测绘。测绘结果,实际整合暮地仅有2.7亩。就这样,支鱼居委会公墓建设就此终止,而本镇通兴、中尖两个村居的公墓建设仍然热火朝天,而他们也没有任何手续(申请信息公开回复无任何手续)。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十分重视支鱼居委会公墓建设一事,他们以擅自作主,非法卖土地为由,将支鱼居委会及蔡银生告上了法庭。经过公检法调查取证,支鱼居委会买卖土地一案浮出水面。其实办案人员很清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办企业、道路桥梁建设、公墓建设等等等等,所用土地都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的比比皆是,唯独支鱼居委会坐上被告席,蔡银生由此成为罪人,令人唏嘘。



海通镇相关部门对支鱼居墓地整合的情况说明



海通镇相关部门对支鱼居书记的表现情况说明





海通镇相关部门对土地增减挂购任务下发的文件

    党员群众联保谁脱责,十八次思想汇报声声喊冤

   案发后,蔡银生.被停职查办。广大居民义愤填鹰,他们联名上书,一致呼声,蔡银生在任期间没有贪腐行为,办事公道。他们将蔡银生在担任书记、主任期间,为集体为群众所做的一件件好事实事等工作业绩申报给公检法、镇党委、县委县相关部门。至于公墓建设,广大党员群众认为,这是蔡银生为群众做的又一件好事。而国土部门竟然出尔反尔,有损公德。公检法无限上纲难得民心。海通镇人民相关部门就也向射阳县人民法院作了情况说明,对蔡银生的工作能力和个人表现也给予了充分恳定,请求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轻处罚。然而,射阳县人民法院没有本着以人为本、保护干部、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仍判处蔡银生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人民币40000元。





支鱼居委会对墓地整合的情况说明





支鱼居委会对被立案法不责众的陈

    蔡银生获刑后,每月都到镇社区矫正办公室作思想汇报。他在如实汇报生产生活情况时,都含着泪水陈述自己的冤屈之处。然而,在这法大于天,无权无势的社会,怎能撼动铁面无私的法官呢?

  七年多来,蔡银生这位曾经的农村基层干部,为了生存,在缓刑期满后,四处奔波打工。同时他仍怀着一颗难以泯灭之心,时常向有关部门申诉自己的冤屈。我们期待着美好的阳光洒遍每个角落,让公平正义为祖国母亲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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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3 10: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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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3 11: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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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3 13: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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