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哈喹诺、1000吨硫酸羟喹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C[2750]兽药药品制造; 建设地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纬二路北侧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46662m2,绿化面积9332m2,绿化率20%; 项目投资:总投资96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3%; 职工人数: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全厂定员149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年运行时数7200小时; 建设周期:3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概况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技改项目废气经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后汇聚至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后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废水现有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固废: 技改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反应釜、干燥机、离心机、真空泵等等设备运转所产生。经设备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设备运行噪声对该区域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八、联系方式 单位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天生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昕明 联系人电话:1396209168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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