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开发区高教公寓小区建造垃圾分类房,为民服务办实事造福的工程,本来是件好事情,但是在实施落实过程中,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彭帅不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随意乱建更改公示建造地点,引起了高教公寓小区六号楼业主们的强烈不满,在业主中造成很坏影响。
一、 垃圾分类房公示的方法和位置错误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征得业主同意,公示的位置很隐蔽,在楼道角落里,字体很小,字迹不清,业主根本不注意也看不到,在建造地点没有任何告示标志,就开始施工。
二、 私自更改垃圾分类房公示实施规划布局和位置.
高教公寓小区6号楼楼前布局绿花带,现在业主不知情,公示布局未规划的位置上施工建造垃圾分类房。而未按照垃圾分类实施公示的位置在1号楼和5号楼之间施工,私自移至6号楼前,紧靠小区路口施工。
三、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要求布局施工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房应与建筑主体保持10米以上距离,应在住宅的下风口和较隐蔽的地方或小区的角落建造垃圾分类房,不影响居民的居住和生活。小区6号楼前绿花带离道路不足十米,业主南房间窗户和西阳台离垃圾房只有五米左右,开窗就是垃圾分类房,正好风口上,严重影响了6号楼居民的生活质量。对面是老人和小孩健身娱乐场所,旁边还有地下车库出入口,人车出入密集,安全也存在极大隐患。
四、 小区垃圾分类房建造密集,造成资源浪费
高教公寓小区垃圾分类房规划十个,太多太密集, 影响小区市容和绿化环境,造成资源浪费,会带来没必要的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也会增加政府财政开支,损害政府为民服务形象。
希望有关城管执法部门尽快纠正错误,落实整改,还高教公寓小区(特别是六号楼居民)一个舒适卫生安全的居民环境。
来自: iPhone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