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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诚信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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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亭湖法院公职人员的身份能否成为他们知法犯法违法犯罪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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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F
发表于 23-8-28 04: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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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F
发表于 23-8-28 06: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顶一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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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F
发表于 23-8-28 06: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无语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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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F
发表于 23-8-28 06: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无语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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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F
发表于 23-8-28 06: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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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F
发表于 23-8-28 06: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严惩不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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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F
发表于 23-8-28 06: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知法犯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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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F
发表于 23-8-28 07: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了解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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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F
发表于 23-8-28 07: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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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F
发表于 23-8-28 0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法治社会,还是尊法守法比较安逸,以身试法,只能自毁前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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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F
发表于 23-8-28 07: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打人者想掩盖真相不承认事实。孩子的伤情报告是改变不了的!他们行为就是刑事犯罪!相信正义的力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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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F
发表于 23-8-28 08: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知道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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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F
发表于 23-8-28 0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路过看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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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F
发表于 23-8-28 08: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违规操作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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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F
发表于 23-8-28 09: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加油!加油!加油!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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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F
发表于 23-8-28 0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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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F
发表于 23-8-28 11: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法治社会怎能让这些违法分子猖狂!相信正义的力量!打人的想掩盖真相不承认事实。孩子的伤情报告是改变不了的!这些打人的行为就是刑事犯罪!绝不放过他们!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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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F
发表于 23-8-28 1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加油!相信正义一定战胜!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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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F
发表于 23-8-28 12: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人民政府理应为人民服务!他们这样对待老人有损政府形象!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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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F
发表于 23-8-28 13: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法律永远是公证的。希望关门部门能够给受害者一个公平,合理的答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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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F
发表于 23-8-28 13: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一个**有什么好同情的,发个东西掐头去尾的,欠钱不还以为没人能把你怎么样,哪知道祸及子孙,所以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现在你站出来喊冤了,那些债主他们不冤吗?你当初不还钱的时候不是嚣张得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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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F
发表于 23-8-28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后续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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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F
发表于 23-8-28 15: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走过路过,凉风吹过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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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F
发表于 23-8-28 15: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支持楼主依法维权!让这些穿着法律的外衣!干着违法勾当的公职人员全部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贷!还有刚才有个小黑粉还恬不知耻的跑到评论区来撒野呢。。还笑话人家楼主呢。自己不去为自己积德行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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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F
发表于 23-8-28 15: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天下乌鸦一般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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