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产 招 租 公 告 按照我司《房产出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司将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中路8号商办楼部分房产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具体如下: 一、房产基本情况 1.房产名称:原五交化大楼3号楼一楼由西向东1-3间、第5间及第6间。 2.坐落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中路8号。 3.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 4.房产现状:1、2、3、5闲置、6待清理。 二、报名人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我司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为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招租要求 1.本房产租赁期限五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本房产按现状出租,其中1、2、3间整体出租,无免租期,租赁用途仅限定为办公、仓储使用。房产使用范围内不得使用明火。 3.竞租人参与竞租须交纳竞租保证金1250元/间。 4.竞租成交者,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押金(履约保证金);竞租未成交者,我司于7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四、报名事项 1.本次招租房屋竞租底价为详见下表,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 2.报名竞租需提交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材料,包括:①合法的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注明承租用途、竞租价格等基本信息的报名表(报名表由我司提供,由竞租人本人填写)。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前送达本公告第六条约定的收件地址。竞租人应将报名材料以信笺或档案袋形式密封,并在密封处签章(个人报名的则应在密封处签字)。 五、特别提示 1.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房产均是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参加竞租的行为,即视为对招租房屋的实际状况已充分知情,并基于自身自主意思表示参与竞租。竞租成交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以对房屋现状不明拒签合同或合同签订后反悔的,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3间、第5间竞租成交者应当在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其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第6间竞租成交者应当在竞租成功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以双方进行房产交接之日作为租赁合同的生效之日,如我公司在六个月内未完成清房的,则《房屋租赁合同》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原额无息退还竞租成交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我司将在清房工作完成后另行进行公开招租。 2.如到报名截止之日,有且仅有一人报名参与竞租的,则以竞租人按照公司要求提交的竞租材料报价参与竞租。如有两人(含)以上符合资质的竞租人参与竞租的,则通知所有非最高报价竞租人,询问是否继续参加报价:如无非最高报价竞租人同意继续参加报价的,则最高报价竞租人竞租成交;如有非最高报价竞租人同意继续参加报价的,则设置现场报价程序。竞租人每次报价金额增加幅度必须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以及1000元的整数倍,价高者得,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最终竞租成交者。 3.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竞租成交者需要承诺在租赁期限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承诺不得发生噪声污染及产生刺激性气味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形,且不得影响周边房产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如竞租成交人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竞租成交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2日。 2.竞租会办审定时间: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 3.送达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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