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医药产业园(一期)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滨海医药产业园(一期)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四至范围东至仲景路(原经四路)、南至丹桂路(原会农路)、西至北海大道(原海港大道)、北至凌霄路(原新惠路),面积约4.3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功能定位:产业园总体规模实现突破,发展质效持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和规模化成效显著;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人才培养、园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实现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建成盐城市新兴的医药产业高地。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产业,打造医学、医药、医美、医养、医疗器械、新材料高端制造等产业基地;创新发展配套服务产业链,围绕生物医药全生命周期,涵盖医药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鼓励新药、基因技术、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物流仓储、会展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打造一个高质量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园区所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园区产业定位合理,污染防控措施可行,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公众可自行下载《滨海医药产业园(一期)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滨海医药产业园(一期)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五、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滨海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文娟 联系电话:0515-68111621 (2)评价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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