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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顾客网上差评,解雇员工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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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1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案情简介

杨某在2020年5月通过网络招聘入职A宠物连锁公司,担任中心城区门店店长。该门店加上杨某共有3名员工,主要负责给客户的宠物提供宠物洗护及美容业务。在店里忙碌的时候既要负责人员管理和门店运营,也要上手操作为宠物清洗或者养护。


8月1日,A宠物公司在大众点评网站上发现了多条客户差评,点评内容包括“门店剃毛一塌糊涂,剪出伤口”、“顾客体验太差,以后绝对不会再去”、“店长称过几天给答复,等了十天都没结果”等等,对此杨某称不记得是否有此事。


8月5日,A公司认为因大众点评上的差评给门店带来了负面影响,系属杨某的失职,根据《员工手册》之规定:对业务流程的具体操作不把关,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权限范围内事务处理不善,给门店造成信誉、经济损失或在门店内部造成不良影响,予以解除。于是解除了与杨某的劳动关系,杨某不服,遂来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争议焦点

大众点评的差评和杨某是否有直接关联性?单位据此解除是否合理合法?


仲裁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裁决,杨某的请求得到了支持。


法律分析

本案中虽然A公司当庭演示了杨某负责的门店在大众点评网中被刊登的顾客差评,但是由于平台的点评功能开放度高,该些点评是否系真实的消费者所写尚存异议;其次即便该些差评是真实顾客所为,但是A公司在未调查点评中涉及的事件情况下,便将差评的后果归结于杨某着实欠妥,杨某虽是管理人员,但是该差评和其并无直接关联性,A公司未能证明该差评投诉与杨某的失职存在因果关系;最后,该些点评内容系个人的主观意愿表达,对公司并未产生直接损失,亦无法判断其负面影响。综上仲裁委支持了杨某的诉求。


随着网络化时代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司注重企业网上的口碑和客户的评价,如近期的北京王府井“狗不理包子”门店对于差评的处理,惹得众人吐槽。不过更多企业是从自身找原因,有的面对顾客的差评时,通过严抓员工提升服务品质,有的甚至采取扣减工资或者解除等方式。其管理目的没有错,但在实操上需要细化管理措施,使得出现类似事件有据可依,做到事实清楚,权责明确,而不是在未调查核实原因便笼统归结于管理人员失职,这样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是共同进步。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



发表于 22-5-10 1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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