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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明星股东耀眼光环下,科技企业仍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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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30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近日,市场有传闻称:“监管层对当前科创板、创业板在审涉及小米产业链的项目做了排查,涉小米产业链IPO政策受限。”

证监会回应称未对小米产业链相关企业出台IPO限制性政策,也未开展专项排查。截至3月29日收盘,小米集团-W(01810.HK)股价跌幅由-7.6%收窄至-2.49%,报14.12港元,成交额46.62亿港元。

证监会明确表示未对小米产业链相关企业出台IPO限制性政策,也未开展专项排查。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依法依规开展发行上市审核注册工作,依法公平对待各类企业,确保政策预期稳定。希望市场各方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位接近发行审核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资本驱动形成的业务收入增长一直是注册制下审核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小米投资的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趣睡科技”)IPO进程受阻,有投行人士认为,这与上述市场传闻或有关系。“在注册制下,信息披露才是核心关键,说清楚业务模式、技术来源、交易性质、行业空间,比股东是谁更重要,决定企业长期发展的终究还是企业自己。”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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