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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费个税抵扣出台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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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8 1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将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抵扣,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婴幼儿抚育成本,对鼓励生育、促进优育产生积极效应,建议将扣除标准定为每月2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新一轮个税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并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以来,一方面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老百姓(35.420, 0.00, 0.00%)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痛点”,切实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体现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对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民生问题的主动关切。

不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一直是“空白”,而婴幼儿的养育成本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来自河北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说实话,3岁以下的宝宝比大孩子还费钱。我家每个月仅奶粉和尿布的开销就在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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