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西城高级中学校区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盐都区潘黄街道境内,鹤翔路北、宝郝路西、龙尾路南、204国道以东。本项目计划建设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实验综合楼、艺体综合楼、食堂综合楼、宿舍楼、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占地面积81035.20平方米(约121.55亩),拟建总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5万平方米,将建成20轨60个班的普通高中。 本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2号精神,本项目由盐城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负责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建设经费由盐城市财政按工程进度予以安排。项目建设期从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共22个月。 四、项目公示依据 现根据《盐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试行)盐委政法【2020】22号要求,对上述项目建设向社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分析和主要风险因素识别的结果,确定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调查(居民区、学校、医院、景区、公园及文物保护区等),施工期风险因素分析,营运期风险因素分析,公众参与,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的评估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和建设内容,本次评估的重点是敏感目标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等风险因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询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意见及反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公众与建设单位联系表达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评估实施单位:江苏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滕 腾 158 5107 6235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江苏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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