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制订规章须协商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02 规章制度要公示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03 制度内容要合理
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部分不符合,部分无效;全部不符合,全部无效。
04 主观认定不可取
倘若企业没有任何调查就按主观判断认定职工违纪,并做出处理,一旦打起官司,企业很可能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05 口头证据不足信
对于员工违纪的事实,一定要采取书证形式。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以证据说话,就比较客观有力。因为在各种证据中,书证的效力远远大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效力。
06 证据成链才有效
对于员工的违纪情况,企业应该予以核实,核实的途径包括找本人谈话,与涉及人员了解情况,并将这些证据与考勤记录、员工的反映搜集齐全,形成证据链,才能酌情做出处理的决定。
07 解除流程要规范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向该名职工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书,并办妥工作移交结清工资,是必备程序,有些用人单位惯于采用“口头辞退法”,是不合法的。
08 处理通知要送达
如员工拒绝承认企业解除的做法,企业应通过快递等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向员工送达。如果员工仍然拒签,邮件被退回后,企业按原样保存,一旦涉讼,就可主张自己的权利。
09 以罚代管不应该
员工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作为处罚措施。如果员工的过失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款,其月扣款不能高于职工当月收入的20%,且扣除后,职工到手的月收入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0 通知工会再解除
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事先将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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