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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1年执法案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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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5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某珠宝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黄金】与国同庆!活动经费100万元,集赞领领上千份豪礼!黄金免费换!”商业广告,其中多处使用了中国国旗、错绘的中国地图等图片宣传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2020年6月,东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5万元。
点评: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歌、军徽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尊严和主权,而中国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格的法定性和严密的科学性。商家在商业宣传中严禁使用不规范的中国地图,使用或者 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歌、军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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