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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可以用来换钱?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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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4 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刑法对社会保障卡有哪些违法处罚规定?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刑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 失业、 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明确了违规使用社保卡行为的法律处罚规定。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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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5 1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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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5 1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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