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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开展发热病人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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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严重蔓延,国内疫情也时有散发,加之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人流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目标,现将我区开展发热病人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在实体药店购买降热退烧止咳类药品,药店未登记购药时间、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
2.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一院主院区、悦达瑞康医院发热门诊除外)私自截留治疗发热病人的。
3.药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一院主院区、悦达瑞康医院发热门诊除外)如实登记发热病人详细信息并及时报告的。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1.奖励举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掌握;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奖励标准:符合奖励范围第1、2项的被举报事项并核查属实的,每起奖励200元;符合奖励范围第3项的并核查属实的,每起奖励50元。
3.奖励确定:同一线索由两人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线索奖励标准分配;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不重复奖励。
三、举报电话
黄海街道:69088060
新都街道:69977001
新河街道:88212260
伍佑街道:88811160
科城街道:86662860
区防控办:66661142
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对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发热病人信息登记和报告的单位和企业,将采取停业整顿1个月或暂停医保等措施进行处罚,并严格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盐南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有效期至我区疫情防控终止之日止。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2日
来源:盐南发布

发表于 21-1-13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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