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庆元村村民卞康来。2017年6月5日与村委会签定《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明确了本村二组连片108.69亩和72.03亩土地租赁给卞康来,实际种植面积是180.72亩。租赁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0日。合同
阻挠收割后造成80多亩稻田倒伏
第七条: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集体征用组织需要的使本合同无法执行或继续执行影响到甲、双方乙双方利益,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互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全合同总标的30%违约金。
合同的意义:村委会变更或解除,找个理由加盖公章是集体征用组织需要,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而村民需要变更或解除属于违约,要30%违约金。
巧取豪夺,种种名目要征用,法院护航
2019年村委会以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编制《五条岭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为由要求征用卞康来土地,向人民法院诉讼,利用合同的霸王条款。要求解除合同。法院支持“相关部门行为”,卞康来不服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继续申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在审查中!步凤镇相关部门又与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美其名曰“红色农旅+智慧农业”,实际就是把卞康来土地收去给别人还是种粮食了,只是换个名目给别人而已。
村委会相关领导李某动用城管队员阻挠收割现场
收取租金,村委会强行阻止收割
判决书2021年3月30日生效后,2021年6月30日庆元村委会收取了下半年土地租金82000元,卞康来继续种植了水稻。2021年11月2日收割时,庆元村村委会相关领导李某动用三,四十城管队员,以我拖欠田租为由,强行阻扰收割。事后晚上六点半,来了两个法官,给他们非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第二天村委会强行索要25850元“田租欠款”。为尽量减少损失。我交付了所谓的“欠款”抢收。因为没有及时收割,有八十亩水稻仍然遭受连续大雨。造成了很大损失。在卞康来收割完毕后,村委会已经强行种下了大麦。
村委会相关领导李某动带领城管队员耕作现场
撒汗水,沧海变桑田!依法律,维权至青天!
卞康来从接手时候土地坑坑洼洼,动用推土机,挖机等大量人力物力,花费了三十多万资金,花费几年时间,如今变成亩产1300多斤水稻的良田,现在被步凤镇相关部门分文不付的抢走了。
依据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扭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扭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二条:…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作为村干部,是谁给这么大权力?置国家法律不顾,收取田租却强行阻挡老百姓的收割。没有补偿就没收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现在已经播种了和麦种,导致农民的种子、肥料都闲置家里浪费。没有了土地,让血本无归让农民怎么活?
村民卞康来提供相关附件:
以上为村民卞康来当年与村委会签署承包合同
以上文稿及相关资料由村民卞康来提供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也知道可能和谐屏蔽,但会不断发送!
庆元村村民:卞康来 身份证号:320911197106016612
手机号:1539672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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