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异地缴纳公积金
但在盐城购买住房的
现在可以在我市办理了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拓宽办理途径,开通了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是指通过缴存地和购房地两地公积金中心联办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缴存地和购房地的不同,分为异地缴存本市购房提取和本市缴存异地购房提取。
异地缴存本市购房提取公积金
事例:职工小王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缴纳的公积金,在盐城市辖区内购买的住房,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呢?
职工小王携带购房提取材料(注:购房提取材料按照锡林浩特市相关政策提供)至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大厅,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本市的工作人员对小王提供的提取材料逐一进行扫描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材料受理后,工作人员对其购房信息进行核实、查验,购房信息核实后,工作人员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核实未通过的,会电话通知其本人并告知原因。核实通过后,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和小王提供的所有材料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并将信息向锡林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待锡林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后,该业务就办结了。
本市缴存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事例:职工小刘在盐城市缴纳的公积金,在北京市辖区内购买的住房,又该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呢?
职工小刘应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购房提取材料(注:购房提取材料按照盐城市相关政策提供),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购房信息的核实、查验。本市的工作人员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传递过来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等材料,审核其是否符合本市购房提取政策。符合提取政策的予以办理提取,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不符合提取政策的,会电话通知其本人并告知原因。
(注:本市购房提取材料可参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四章第十五、二十一条或参照2020年9月25日推送软文“在职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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